(三)对网络媒体所带来问题的分析:
网络在带给人类大量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1、人类价值观层面:
由于网络信息发布的自由性,许多反人类价值观的信息同样也可以出现在网络上。如宣传异教邪说、发布恐怖信息;教人自杀,传播他杀;情感和商业欺诈;发布强奸、诱奸、儿童卖淫等不良文字、图片、音视频信息等,都严重破坏着人类普世价值观,伤害着人类的信仰和尊严,摧残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扰乱着人类正常的社会秩序。
在这个意义上,我把网上宣扬和利用暴力、凶杀、违背基本人伦的色情,以及其他违背人类基本价值观如偷窃、欺骗等元素设计到网络游戏中的行为也列入这个范畴。它包括杀人游戏、无级别限制的色情游戏、qq农场的偷菜游戏都属于这类信息的传播。这些游戏的制造行为是典型的为了获取高额商业利益而不顾人类基本价值准则的可耻行为。有人会说,这有些大惊小怪!这不过是游戏,玩玩而已。不要缺乏幽默。等等。
对于一个正常的社会,可以容忍人们在内心中有猥琐、甚至罪恶的想法。但是当把这些猥琐,甚至罪恶进行传播,并以此聚成一个巨大的群体,以致形成为一种“时尚”的时候,这个社会从意识到现状就显出了一种病态。
这种病态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腐蚀社会的健康,造成对社会的危害。这是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的。而那些制造和推动这种病态发生、蔓延,甚至还堂而皇之从中牟利的人,就是在对这个社会失德和犯罪,并且是在给社会带来很多麻烦和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2、文化差异层面:
因文化不同而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不同宗教信仰及文化传统以及由此引出的不同意识形态、风俗习惯的问题。
(2)、不同信仰和文化传统引起的对待常规的成人色情类信息的不同认识和处理的问题。
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和民族传统文化的差异,各国人民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由此形成的不同文明。这些不同的文明都有不同的生活风俗习惯。随着冷战的结束,美国学者亨廷顿说,文明之间的冲突将是21纪世界冲突的主要原因。现在似乎确已证明。
在当今世界上,对于成人色情信息,各国有各国的文化背景,因此对待成人色情信息,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和限制。这是文化观念的差异所致。对于我们这种禁止一切色情信息公开传播的国家来说,网络这种开放的信息平台就给我们的社会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给我们的社会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如何面对这种无法禁止的信息所带来的社会管理问题,这是我们面临的又一个问题。
但是对于无限制级别的色情信息各个国家态度一致:坚决打击。因为对于青少年儿童来讲,无论在哪个国家,这样的信息都属于有害信息。
3、政府意志层面:
由于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我们的政府尽管在主观意愿上非常愿意将我们的社会建设得更加民主、更加富强,更加进步,但是,毕竟各种规范的缺失,以及规范的执行力度不一,执行过程缺乏监督,造成了我们社会的公务员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地政府的行政能力高低不同,地方政策不配套等问题。因此就会出现很多社会问题,如腐败问题、官民问题、贫富问题、效率问题、民生问题,发展问题、生态问题,等等。
这些问题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只要官方媒体不报道,人们是无从知道的。最多就是通过有限的人际传播。形不成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也给压制造成了借口。但是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从而很多问题得以曝光,并迅速传播,形成一种强大的民情民意,推动着政府改善工作尊重民心。加上网络信息量的海量特征和查询功能,网民可以就一件事进行自主信息发布、转帖、群体性人肉搜索,使得事件的真相进一步显露。今天中国的情况是,一方面,中央领导人积极支持网络民意的表达,使得网络民意事实上起到了推动政府工作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习惯于发号施令的中国官场和一些地方政府还是会对网络民意表现出不适应,不情愿,甚至滥用公权予以禁止。这给政府形象和行政管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被动,带来了新的课题,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那么,对于网络言论、行为,以及所造成的结果,政府应该如何看待?如何管理?这是网络时代出给各国政府的一道新课题。
4、个人自律层面:
除了上述违反人类基本价值观的各种网络现象和行为以外,当人们通过网络,获得了具有公众话语权特征的言论自由后,如果参与网络信息交流的每个人没有一种自律的精神,网络媒体也会给社会带来灾难和痛苦。如我们所知道的各种网络欺骗和犯罪行为:商品销售欺骗与犯罪,交友欺骗与犯罪,信息盗取与滥用等。最近一个典型案例就是河北“艾滋女”事件。
如何面对和处理这种网络世界上的不自律行为,是我们面临的又一个问题。
(四)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些网络问题:
比如,因为人肉搜索对无辜者的伤害,甚至对为官者形成了一种民意压力,有的地方就规定,严禁人肉搜索;因为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不利于政府的信息,有的地方就对信息发布者实施异地追捕。这些做法,在损坏了政府形象的同时,也无助于网络的健康发展,无助于社会的进步。
面对网络所带来的这些新问题,我们应该抱持一种怎样的认识?
我认为,首先,出现问题很正常。原因是,人类社会中任何一个事物的出现,所带给人类的影响都是正反两方面的。认识它的价值,首先要判断这个事物所带给人类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如果弊大于利,人类不会让它继续存在;如果利大于弊,人类就会设法减少或排除其弊。同时,互联网在全球出现才16年,在中国出现也才15年,它本身也有一个成长发展阶段,人类对它的认识也需要一个过程。况且,这个阶段的中国,面临的问题岂止仅仅是网络上的。
对网络上这些问题,我的态度是,解决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解决新的问题,需要观念的更新和思想的进步。
另一方面,在具体处理上,提出以下一些标准供大家参考:
1、对于那些违反人类基本价值观的网络现象一定要坚决打击。
这是全人类都所不容的。很可惜,我们看到的打击力度远远不够。尤其是对有害网络游戏。
2、对于那些因为文化差异而出现的问题,则应该按照本民族的现行文化意识通过道德的、舆论的、法律的手段进行制约和管理。
也许在管理中可能有的处理不符合历史潮流,不尽如人意。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这种情况的改变,只能依赖于民族文化、意识、文明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3、对于那些与政府意志不一致的问题,政府对于民众,要该解释的就解释,该疏导的就疏导,该顺从的就顺从,改改变的要改变。这一点现在看,总的讲,做得应该是不错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它能在社会决策、行政实施与监督之间形成有效合理的制约。我们相信,一个处在互联网时代的国家,一个希望兴旺发达的国家,一个有着公平正义追求的国家,一个公民意识正在不断觉醒的国家,一定会有更合理的制约政府行为的社会机制出现。
4、对于那些缺乏自律而出现的问题,要综合行政、教育、法律、舆论等手段进行制约和引导。相信,只要一个社会充满正义、善良、民主、科学的精神,只要社会管理机制正在不断完善和改进,缺乏自律的行为一定能够得到遏制。(摘自《网络媒体的基本特征及其运作》 作者 周晓波——心援网运营总监)